國務院:生物質鍋爐禁止摻燒 推進超低排放改造
2024-01-22
確保工業企業全面穩定達標排放。推進玻璃、石灰、礦棉、有色等行業深度治理。全面開展鍋爐和工業爐窯簡易低效污染治理設施排查,通過清潔能源替代、升級改造、整合退出等方式實施分類處置。推進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。生物質鍋爐采用專用鍋爐,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,禁止摻燒煤炭、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。推進整合小型生物質鍋爐,積極引導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(含電力)超低排放改造。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維護,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。重點涉氣企業逐步取消煙氣和含VOCs廢氣旁路,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,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。
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。提高秸稈還田標準化、規范化水平。健全秸稈收儲運服務體系,提升產業化能力,提高離田效能。全國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6%以上。各地要結合實際對秸稈禁燒范圍等作出具體規定,進行精準劃分。重點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。綜合運用衛星遙感、高清視頻監控、無人機等手段,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精準度。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,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,開展秸稈焚燒重點時段專項巡查。
完善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體系。啟動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及相關技術規范修訂研究工作。研究制定涂層劑、聚氨酯樹脂、家用洗滌劑、殺蟲氣霧劑等VOCs含量限值強制性國家標準,建立低(無)VOCs含量產品標識制度;制定有機廢氣治理用活性炭技術要求;加快完善重點行業和領域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、能耗標準。研究制定下一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,開展新階段油品質量標準研究。研究制定生物質成型燃料產品質量、鐵路內燃機車污染物排放等強制性國家標準。鼓勵各地制定更加嚴格的環境標準。